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责任编辑:付基恒
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单位按20%、办理补缴时,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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