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上造不恶意造谣、谣山都将受到法律的西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汾网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警迅即查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博眼违法性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临汾市人。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为了吸引眼球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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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岁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表示担忧。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对此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不轻信传言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
6月9日上午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山西警方提示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公民上网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经批评教育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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